為什么足球的凱爾特人隊是「Celtic」,而籃球的凱爾特人隊是「Celtics」 ?
謝邀。先說Celtic。英語里表示“凱爾特”這個民族的人是“Celts”,表示“凱爾特民族”的泛指概念(語言、文化)是“Celtic”。所以表示這個民族概念要么說Celts,要么說形容詞Celtic,除了蘇格蘭足球俱樂部Celtic FC,比較著名的還包括西班牙俱樂部Celta De Vigo(維戈塞爾塔)。
至于為什么美國人整出個Celtics我也不知道。美國自己的Webster詞典上定義的“Celtic”表示文化的義項也只是形容詞,作名詞只能表示語言,這與我們只能說“Chinese people”和“I speak Chinese”,不能說“We are Chineses”一樣。
這里我主要說一下歐美的體育隊伍的命名問題。歐洲與北美的體育聯(lián)賽和體育隊伍的運營機制有很大差別,這之中最直接的體現(xiàn)就在隊伍的名稱上。歐洲的體育機制是俱樂部制,俱樂部是一個獨立的主體,一個俱樂部的官方名稱通常要包括以下的部分:
運動名(單項運動、綜合)+組織名(俱樂部)+地名+附加名(典故、成立年份或其他識別稱呼)以題中的“托特納姆熱刺”為例,它的全名是“Tottenham Hotspur Football Club”,“Tottenham ”表示俱樂部位于倫敦的這個地方,“Hotspur”表示球隊的識別符號,也是一個典故,“Football Club”通常簡稱FC,表示這是一個從事足球的俱樂部。地名和附加名通常會只存其一,比如“Arsenal FC”就只有典故名“Arsenal”,表示俱樂部成立的位置是一個兵工廠;“Liverpool FC”只有地名“Liverpool”,表示俱樂部在英國城市Liverpool。
一般來說,附加名(典故名)如果指一個特定的人的群體,這個詞才用復數(shù)名詞(拉丁系和英語的復數(shù)一般是加s),比如意大利的“Juventus”,表示年輕人(們),類似的還有蘇格蘭的“Rangers”,阿根廷的“Boca Juniors”(博卡青年)。而有時候這個附加名是形容詞,這里顯然不能跟名詞的復數(shù),比如題中說的“Celtic”,它本身是形容詞,“Celtic FC”可以理解成“凱爾特民族的足球俱樂部”。類似的還有西班牙的“RCD Espanyol”(西班牙人),這里Espanyol是形容詞形式的西班牙,俱樂部名字表示“巴塞羅那市的西班牙皇家俱樂部”。更知名的例子還有“Football Club Internazionale Milano”,表示“米蘭市的國際性足球俱樂部”,還特意用了英文的“Football Club”,這里internazionale也是形容詞。而像“Arsenal”“Hotspur”“Crystal Palace”“Ajax”這樣單純指典故/象征的,就肯定不能用復數(shù)。
另外要注意,這個“FC”在不同語言中會有不同的變種,但在歐洲體育組織的名稱里是必不可少的。比如俱樂部“AC Milan”,A表示Associazione,類似于“Club”, C是Calcio,是意大利語的足球。有時候一些俱樂部還會使用“sport”一詞的變種來稱呼,比如俱樂部“AS Roma”,這里“AS”是“Associazione Sportiva”。
有時有些俱樂部先有足球這一分支,并且足球分支的影響力巨大,于是它的其他分支也會打著“FC”這一稱號,比如“FC Barcelona”和“FC Bayern Munich”,它們旗下有B隊、青年隊、女足、籃球、手球等諸多隊伍,但使用的名稱皆帶“FC”。但是,不會有俱樂部不帶“FC”兩者任何之一,只稱自己為“X城某某”。
另外,一個俱樂部除了官方全名,通常還會有一個“昵稱”,這個名稱通常才會是一個復數(shù)名詞,其含義類似于北美體育里使用的名稱。比如“Arsenal FC”的昵稱是“The Gunners”,“Manchester United FC”的昵稱是“The Red Devils”。題中所說的“托特納姆熱刺”,如果把名字說全,應該是Tottenham Hotspur Football Club "Spurs",在媒體中通常會直接使用昵稱“Spurs”,與美國的“San Antonio Spurs”的習慣一樣。
北美的體育機制與歐洲的差別在于,北美的球隊不是“Club”這樣獨立運營、可以跨性別和項目的主體,而是隸屬于一個以單一運動為業(yè)務的大公司下的“子公司”。北美體育的核心是球隊的球員、教練、設施等實際資產(chǎn),球隊名是根據(jù)母公司規(guī)定的格式擬定的名稱,所以不像歐洲體育那樣極度強調(diào)傳承。
最典型的例子是NBA球隊“夏洛特黃蜂”(Charlotte Hornets),最初是由母公司NBA提出擴軍計劃,通過招商在夏洛特成立了一支球隊,定商標為“Hornets”。后來“Hornets”這支球隊搬遷到了另一個城市新奧爾良,于是保留商標名,但球隊變成了“新奧爾良黃蜂”。再后來母公司再次擴軍,又在夏洛特招商創(chuàng)立了一支隊伍“夏洛特山貓”(Charlotte Bobcats)。又過了一陣,原來的“Hornets”隊換了老板,新老板決定改商標為“Pelicans”(鵜鶘),原商標“Hornets”又給了夏洛特的那支新球隊。于是,我們才看到了今天的“New Orleans Pelicans”和“Charlotte Hornets”。
所以你也可以理解為,北美體育的“城市+象征”這個格式,后半部分的“象征”實質是商標化的昵稱,而不是“Arsenal”“Juventus”這樣的寫進隊名的典故。體育隊伍的昵稱代表把這支球隊的球員、教練、球迷等附屬人格化,所以原則上只要名詞可數(shù)都得用復數(shù)。而在歐洲體育傳承下來的俱樂部文化形成隊名和昵稱,兩個獨立的命名系統(tǒng),兩者類似于中國古人的名和字,一些球隊甚至還分出了球隊昵稱、球迷昵稱等更細致的稱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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