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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們知道,中國古代國家絕大多數朝代的主要收入來源都是田租。漢末三國時期,因為天下大亂群雄割據,農業(yè)因戰(zhàn)爭受到巨大沖擊和影響。在被戰(zhàn)火洗禮過的土地上,三國鼎立,而建立國家必然需要財政收入,那這魏蜀吳的收入分別從哪里來?今天的文章,帶您了解。
魏國的財政收入,主要有以下幾點。
1:以戶調為基礎的田租和按畝收取田租兩種形式并存。
2:關稅。
3:罰金。
4:官營業(yè)務。
5:其他民族的“保護費”
在曹操拿下冀州之后,在河北地區(qū)按畝收租。制定的糧食收入為一畝地上交四升糧。延康元年,曹丕在登基前大臣們都在為曹丕制造祥瑞。四月時饒安縣上報發(fā)現了白色的雞,曹丕得知后,免除了饒安縣當年的田租。黃初二年,曹丕也曾因故,免除了潁川郡一年田租。
而曹魏控制范圍內,絕大多數采用的是戶調制度。建安九年曹操用行政命令的形式定型,每一戶要收兩匹絹布,兩斤棉。話說征收絹布和棉的制度,是曹操創(chuàng)立的,這個政策是一個對百姓幾乎沒有什么壓力的薄賦制度。
曹魏的另外一個重要收入來源,正是關稅。延康元年二月,曹丕下令要求禁止重稅,具體關稅全國統(tǒng)一收取貨物價格的十分之一。其實,雖然曹丕制定的稅率比之前低很多,但我們發(fā)現,這個稅收的比率根據實際情況,還是有一點點高的。
比較有意思的是,罰金也是曹魏財政的收入之一。畢竟很多官員只是天子的工具,當工具用完了之后,官員在當工具時私吞的“附加稅”,早晚是要物歸原主的。魏明帝時期,曹叡清算了校事上報的數萬條檢舉,其中罪行不大的,統(tǒng)一收取罰金。太和四年十月,曹叡曾下令除死罪及特殊罪犯,全部可以用贖金的方式撈人。
所謂官營業(yè)務,只要是魏國屯田制度產生的收益,鹽鐵專賣的收入和官方市場售賣胡粉等收入。這些都是官營收入這一部分的主要經濟來源。
其實對于曹魏來說,由于其與多民族有所交流來往,很多其他民族會對曹魏定期繳納“保護費”。當然,這些民族中只有鮮卑族個別另樣,他們的進貢品是勞動力。
東吳的財政收入,主要有以下幾點。
1:田租。
2:關稅。
3:稅米。
4: 算緡錢。
5:官營業(yè)務收入。
6: 珍玩貿易。
東吳田租自然不必再說,田租稅收也應該是東吳收入的主要來源。
東吳由于經濟貿易發(fā)達,所以關稅方面也在國家財政收入中占據可觀地位。諸葛恪剛上位的時候,曾經為了拉攏人脈,刻意做了一副休養(yǎng)生息的樣子,其中有一條就是暫時免除關稅,這免除關稅的條令一出,東吳百姓對諸葛恪有了謎之好感。
東吳對于稅收方面,采用了一種叫“稅米”的政策。就是按照規(guī)定,百姓官吏要上交一定量的米作為稅款交上去。
另外,東吳還要收取算緡錢,這個款項是西漢初年的一種稅法。這主要是在重農抑商的制度下,對商人,手工業(yè)者和高利貸者等人收取的賦稅。歷史上,凡是收取這項稅務的,輕則給部分商人帶來重創(chuàng),重則出現商業(yè)大敗退。東吳方面,當年就有人拒絕繳納算緡錢,最終被孫皓斬殺,還將他的頭帶到各郡起到威懾作用。
東吳的官營業(yè)務,主要從屯田制度和南北互市中獲利。當然,鹽也是東吳的一大賺錢的官營“法寶”。東吳方面,官營賣酒也是一筆客觀的收入。
吳國,無論是本土產出還是海上外貿,都會有大量珍玩出現在貿易市場中。在《三國志》不同傳記中,記錄了名珠、香藥、象牙、犀角、玳瑁、珊瑚、琉璃、鸚鵡、翡翠、孔雀等物。當然,這些珍玩并非僅僅提供東吳貴族享樂,而是成為南北互市中最提的上價的商品。
蜀漢的財政收入,主要有以下幾點。
1:田租。
2:鹽鐵。
3:蜀錦。
4:南蠻進貢。
蜀漢的田租自然不用多討論。而鹽鐵收入,蜀漢政府非常重視。在劉備剛剛入主一周的時候,就設置了鹽府校尉,主要掌握蜀漢范圍內的鹽鐵生意。而這門生意,史書上記載對蜀漢“利入甚多”。看來,鹽鐵生意在歷朝歷代,壟斷掉都是為國家創(chuàng)收的好項目。
諸葛亮把蠶桑生產放在重要位置,蜀錦在當時不僅是對外貿易的商品,而且也是軍費開支的來源。
除了蜀錦,鹽鐵和田賦之外,還有南中其他民族的貢品。例如諸葛亮南征之后,當地民族與蜀地恢復往來,其進貢品甚至能高于諸葛亮南征的戰(zhàn)爭費用。另外,李恢戰(zhàn)勝南中民族部落后,曾受到當地人進貢的“耕牛戰(zhàn)馬金銀犀革”等,這次進貢價值仍然可觀,讓蜀漢在南方戰(zhàn)爭中不會消耗巨大財力。
文:正聊三國作者XXY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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