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創(chuàng) 婚姻的起源與演變?
原標題:婚姻的起源與演變?
婚姻的起源
早期的人類社會,即原始社會,與動物的群居沒有本質上的分別,不存在固定的夫妻關系,更毋庸提婚姻關系。雌雄之間的交配,完全是隨意性和隨機性,只是自然生存法則的一部分。雄性之間對雌性的爭奪,是自然間優(yōu)勝劣汰的另一種表現(xiàn)形式,即更強壯的雄性,才可能有機會將自己的基因繁衍延續(xù)生存下去。這一階段雌雄之間的關系,只具有自然屬性,沒有社會屬性。
隨著經濟社會的更進一步的發(fā)展和進步,隨著社會財富的逐步豐沛和社會文明程度的提升,男性與女性之間的關系,社會屬性的需求逐步取代自然屬性的需求。一是為防止近親之間的繁衍后代,提升后代因素質量的需求;二是為減少男性之間為爭奪異性,而普遍發(fā)生爭斗和沖突的流血事件以及戰(zhàn)爭,維護社會組織的穩(wěn)定和和諧的需求;三是為維護最基礎的社會單元即家庭的相對穩(wěn)定,從而維持社會組織的相對穩(wěn)定的需求?;谝陨先N需求,維系固定夫妻關系的制度應運而生,這就是婚姻制度。通過婚姻制度,來約束男女婚配的對象,以及婚配之后男女的歸屬性,以此來杜絕男性為爭奪女性而產生的各種爭斗以及各種不穩(wěn)定的社會因素。所以,婚姻制度的本質,是維系相對固定的男女關系,有序而不亂夫妻關系的重要原則。在古代,淫與亂,是兩個完全不同的概念,據《詩—雄雌序疏》中的說法,“淫”不為大惡,“亂”則是鳥獸行,曰禽獸行,在誅絕之科也。
聘禮的由來
聘禮,延續(xù)了幾千年,如今仍然是婚禮的重要組成部分,但其存在意義與當時已經截然不同。在社會生產非常不發(fā)達的先秦社會,男性是家庭組織的主宰,女性是男性的從屬品。所以,女性一旦出嫁,就基本上成為了男方的家庭“私產”,所以在出嫁前,男方必須給予女方家庭一定的經濟補償,這就是聘禮最開始的本意?!肚Y》中“女子許嫁纓。”中的“纓”,即貝與皮,貝與皮都是古代的錢幣。
“男女非有行媒,不相知名;非受幣,不交不親”(《曲禮》)?;橐隽Y中,納征或納幣,也是必不可少的環(huán)節(jié)。也足已說明聘禮在婚姻之中的重要地位。
秦朝末年的名士張耳和陳余,也都是因為娶了娘家很有錢勢的老婆,得到了娘家的資助,才開始顯貴。 張耳娶了有錢人家的女兒后,從貧困中擺脫出來,以老婆娘家的金錢支持廣泛交游,廣招賓客,后來做了魏國外黃的縣令,名聲日益顯現(xiàn)。陳余,也是娶了當地一位有錢人公乘氏的女兒,公乘氏資助他學習游歷,積累了豐富的人生閱歷,增長了見識才干。
“父母之命、媒妁之言”的本質
封建社會的婚姻,崇尚的“父母之命、媒妁之言”和門當戶對。男女婚姻,當事人的男女雙方,不能自主,結婚前連面都見不上,完全是聽憑父母做主。父母考察好了之后,再請媒婆上門提親。在“父母之命、媒妁之言”中,父母首要考慮是門當戶對,主要還是對方的經濟實力,能不能付得起聘禮,能不能有助于婆家的家業(yè),之后才會考慮婆家風門庭。帝皇之家,兒女的婚姻,考慮的是政治聯(lián)姻,是否有助于自家的江山永固;諸侯將相之家,兒女的婚姻,考慮的是對方的家族實力,是否有助于乘勢借力;平常人家,兒女的婚姻,考慮的也是經濟實力和未來可能的政治前途。
至于男女雙方的性格是否合拍,容貌是否相悅,將來生活是否和諧,則基本不在考慮之列。秦末的陳平,儀表堂堂、溫潤如玉,是個標準的美男子、大帥哥,而且學識非凡,才華橫溢,卻僅僅是因為家里貧窮,拿不出聘禮錢,所以老大年紀了仍然找不到老婆,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。返回搜狐,查看更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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